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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確保養老院用藥安全  僅授權者能提供特定成癮藥物

【本報墨爾本訊】艾倫工黨政府正出臺新立法保護維州養老院居民,規定只有高度合格的醫療從業者才能為老年人使用某些藥物。

工黨政府已將《2025年毒品、毒物和受管製物質修正法案》(Drugs, Poisons and Controlled Substances Amendment Bill 2025)提交至維州議會,以降低養老院中與藥物相關問題的風險。

自2026年7月1日起,只有註冊護士、登記護士,或藥劑師、全科醫生等獲授權人員,能為養老院居民使用特定藥物和成癮性藥物。

這些藥物涵蓋局部麻醉劑、抗生素、強效且受嚴格立法管控的藥物,如哌替啶(pethidine)、嗎啡(morphine)、羥考酮(oxycodone)等阿片類鎮痛藥、苯二氮䓬類藥物以及臨床試驗藥物。

法案允許在緊急情況或其他意外情況出現例外。若延遲用藥可能使居民面臨風險,可製定規則說明何時可不適用常規要求。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變革不會阻止居民自行用藥,也不影響其他護理環境或安樂死計劃下的給藥方式。

這些變革將提升養老院安全性,解決了老年護理質量與安全皇家委員會指出的問題。

該委員會此前調查發現,眾多居民用藥不安全,存在缺乏適當監督、缺乏臨床判斷,甚至未給藥的情況。

該法案製定前,與澳洲護理和助產士聯合會、工會、行業頂尖機構及養老服務提供商(含公立、私立、社區、慈善、宗教和多文化服務提供商)進行了廣泛咨詢。五年後還將對該改革進行徹底審查,確保效果並支持服務提供商。

這項改革基於工黨政府對護理勞動力的廣泛投資,如提供免費護理學位、免費TAFE護理文憑課程、賦予助產士新處方權,以及為公共部門護士和助產士加薪28.4%,以保障維州家庭獲優質護理。

維州老齡事務廳長斯蒂特(Ingrid Stitt)稱,變革以居民安全為先,確保老人按時從專業人員處獲正確藥物。

維州衛生廳長托馬斯(Mary-Anne Thomas)表示,改革讓養老院藥物使用如全州醫院般受悉心照料與臨床監督。

澳洲護理和助產士聯合會(維州分會)秘書哈拉登斯稱,變革支持護士發揮職責,提供優質護理,提升工作滿意度。(美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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