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悉尼訊】一位著名音樂教育講師稱HSC兩級音樂考試制度不公平,讓古典音樂學生獲得了更高ATAR分數,但大學入學評分負責人辯護稱ATAR分數處理只是反映了課程難度和學生水準。
在 HSC 考試中,學生可以選音樂 1 或音樂 2。音樂 1 實用,主要教流行音樂;音樂 2 得先學過 9、10 年級的音樂,通常教古典音樂。去年,音樂 1 平均 41.3 分(滿分 50 分)的學生,其分數下降近 20 分;而音樂 2 平均 43.3 分的學生,分數才下降10分。
悉尼大學音樂教育講師亨伯斯通表示,音樂1和音樂2的差異對不學古典音樂的學生不公平。音樂1的音階差距大,存在地域歧視,因為條件好的地區才能提供兩種課程。很多孩子和學校因預算和師資只能學音樂1。
新州教育標準局正重寫HSC音樂教學大綱。亨伯斯通建議徹底改革兩科目以消除不公。他認為現在是討論制度公平的最佳時機,因為大綱正在修訂。
負責計算 ATAR 的委員會主席雅格教授表示,ATAR計算方法不同有合理理由。音樂2要求更高,選修學生成績差異明顯。
與普通科目相比,去年更多學習音樂2課程的學生考入前兩个分數段,表明音樂1學生整體音樂能力(以 HSC 衡量)較弱且多樣化。若2024年兩科目候選人差異變化,比例將調整。
約 20% 的高中生就讀於私立學校,但去年私立學校 HSC 學生占選擇音樂2學生總數的 43%,天主教學校占 3%,公立學校占 54%,49 名學生的 ATAR 分數達到 99.95。
新州音樂教師協會主席霍爾茨納表示,音樂2科評分程式本身公平,但專業性和社會經濟差異可能讓人感覺不公。家境較差的學生受影響更大,挑戰在於解決廣泛獲得優質音樂教育的問題。
Academic Profiles是一項幫助學校和學生分析 HSC 考試成績的服務,其主管納吉表示,音樂2不僅限於古典音樂,其他風格也可學習。音樂教師對音樂1的ATAR成績看法不一,但普遍認為除非得高分,否則成績不佳。
新州教育標準局發言人表示,機構正在審查11和12年級音樂教學大綱,草案將於10月28日公佈徵詢公眾意見,激情、興趣和能力是推動學生積極參與和取得學業成果的關鍵因素。(王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