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墨爾本訊】墨爾本租客麥克萊恩遭遇糟心事,房東的問題導致她一個月用不上安全浴室,而房產中介竟建議她去遊泳池、圖書館等公共場所洗澡。
麥克萊恩發現樓上浴室漏水,手指竟然可以穿過天花板,浴室被認定不安全。最終,她選擇離開,不願捲入法律糾紛。
維州租客權益組織代理首席執行官卡布洛耶強調,人人都需要安全住所。
近十年,維州出臺新規改善租客居住條件,如限製房東驅逐權、設定最低居住標準等。不過此前租客權益倡導者批評政府執法不力,租客常因維權受挫而搬離。
最新新租賃法規要求房屋配備正常浴室,未達標且未維修,租客可向維州民事和行政法庭申請維權。
5月21日,麥克萊恩發現漏水並告知房產中介。維修人員稱可能存在結構性損壞,建築商給出超2.5萬元的維修報價,卻未解決問題。她當時沒意識到,報價單指出使用浴缸或淋浴會加劇房屋重大結構性損壞風險,還一直在等待以為肯定會修好。
該通知還提出以半價租金租住一周,並警告浴室危險。她詢問家人可以在洗澡地點,房產中介回復了公共淋浴設施鏈接,郵件列出親朋好友家和浴場等多個地方。
不過,6月4日,她收到24小時搬離通知,理由是該房屋不適宜居住。房東法定聲明稱無力承擔維修費用,因此想找自己選定的建築商,無法盡快維修。
麥克萊恩並未收到認定房屋不適宜居住的報告,她從租客權益組織獲法律建議,稱若未經專家認定,通知可能無效。
維州房地產協會稱,房東應承擔浴室不能用時的替代費用,公共浴室不合適。
麥克萊恩本來打算起訴房東維修,之後另找了住處,由於她已經準備伴奏,法庭駁回其申請,7月初她搬走時,浴室還沒修好。
卡布洛耶稱,房東拖延維修,租客常因擔心關系惡化或得差評,不願向法庭求助,選擇搬離。
麥克萊恩震驚身為司法人員的房東因維修費高昂不行動。
凱恩稱生活成本危機也在影響房東,法規對緊急維修房東無力承擔情況未明確規定,新成立的租賃糾紛調解服務機構或能緩解權力失衡。
維州消費者事務廳長斯塔伊科斯(Nick Staikos)表示認同,目前已開始在更非正式的環境下幫助租戶和租賃提供者解決有關押金、賠償、維修和租金上漲的糾紛。(子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