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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新政確保弱勢群體權利 拒載盲人及導盲犬會被重罰

【本報悉尼訊】在有報道指出有攜帶導盲犬的乘客被拒絕搭乘共享汽車或計程車後,新州政府出台新規,拒絕輔助動物搭乘共享汽車或計程車的罰款將新增一倍以上,違規司機將被處以1000元的罰款,最高3300元。

新州政府聽取了殘障團體的呼籲,提高了罰款額度,自2017年11月該法規生效以來,罰款額度一直為300元。 新法出台意味著從現在起,任何拒絕盲人及導盲犬使用共享出行工具或計程車服務的人都將被處以最高3300元的罰款。

攜帶輔助動物出行是一項合法權利,可讓遊戲區社區居民自由、安全、便捷地出行。

根據新州導盲犬協會(Guide Dogs NSW)的調查,共享出行是導盲犬馴導員面臨挑戰最多的交通管道,包括拒絕和歧視指稱。

新增罰款意味著對拒載輔助動物的罰款與其他與票價相關違法行為一致,從而發出了一個明確的資訊,那就是要制止這種極大損害社區弱勢群體安全的有害行為。

這一變化也反映了新州政府致力於實現更具包容性的點到點交通的工作重點。

運輸廳長海倫(Jo Halen)說,聽到這些故事令人心痛,導盲犬馴導員理應受到最大程度的尊重,在出行過程中,絕不應被冷落。新州有大約300隻工作導盲犬,它們不是可選的額外服務,在幫助低視力和失明的社區成員在本州出行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主人擁有攜帶導盲犬旅行的一切合法權利,增加罰款將幫助執行這項權利。團隊也開發了培訓材料,幫助司機了解法律義務和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導盲犬協會新州首都領地分會經歷西藍特說,機構將和各界合作,確保能夠及時報告問題,並對拒絕攜帶輔助動物的司機處以足夠罰款,這是解决這一問題的積極的第一步。 下一步將考慮強制報告,讓導盲犬飼養者知道他們的投訴正在得到處理和記錄。(美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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