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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戲看《歡樂今宵》——網上「炒花生」的秘密

近年互聯網世界出現越來越多粵語及華語論政視像節目,而近月中國大陸民間製作論政節目也如雨後春筍急上直追。當然,世界各地不同的視像節目,得遵守當地相關法規與管制。海外比較寬鬆,但寬鬆卻出現一些「炒花生」現象。
由於近年涉足網上論政視像節目,發現一些有趣現象,與朋友談起這些「炒花生」現象,涉及一些講者與一些觀眾,未知是否這圈子背後的「秘密」?由此想起香港「長壽」綜藝電視節目《歡樂今宵》,一度成為叱詫風雲的「皇牌」。
香港電視長壽節目
《歡樂今宵》由香港無綫電視製作,於無綫電視開台翌日(1967年11月20日)晚上在翡翠台首播,播出時間從星期一至五晚上九點至十點半。節目第一代幕前藝人,包括梁醒波、沈殿霞、鄭君綿、森森、杜平、陳齊頌等。每晚節目均為現場直播,直播成為這個節目的傳統及賣點之一,因能能夠表現台前幕後的靈活應變能力,亦能實時反映現場觀眾喜好。
當時香港正飽經1967「左派大暴動」(左派稱「反英抗暴鬥爭」),港英政府也開始注意推廣文娛活動培養香港歸屬感。《歡樂今宵》包羅萬有,提供歌舞、趣劇、遊戲、明星訪談、藝人模仿表演、單元劇、長篇短劇。風格輕鬆、老少皆宜、貼近普羅大眾,成為當時香港最受歡迎的電視節目,1970年代中期取得收視巔峰。
《歡樂今宵》直至1994年10月7日暫告一段落為止,共播映6613次,創下當時最多集數綜藝節目世界紀錄,至今仍為香港電視史上最多集數的綜藝節目。無綫電視曾於1997年至2001年重啟《歡樂今宵》製作。為慶祝40週年和50週年台慶,無綫電視曾分別於2007年和2017年製作紀念特輯。
《歡樂今宵》是綜藝娛樂節目的成功典型。十多年前,有一老板在澳洲開創新電台,邀請我加盟。加盟後發現這老板主持一節目,為聽眾遙距「看病」,顯示具有超能力「洞察人生」,吸引了一批上年紀的婦女聽眾,傾聽他宣傳的信仰。
擁有超能力看病者
其後遇到另一電台的老板,對方曾與這老板共事,說知道他雖然為聽眾遙距「看病」,但卻從來沒有為電台同事「看病」,言下之意暗示什麼。更諷刺的是,這老板對電腦一竅不通,每次遇到電腦故障總會遷怒於電台同事,破口大罵來宣洩情緒,與其宣傳的洞察能力與信仰精神大相徑庭,真的「識者笑死,不識者嚇死!」
近年再有人找我合作,發展網上視像節目。傾談合作時,「搞手」說鑑於新聞報導越來越什麼,所以開展新的新聞節目。但做了一段時間,發覺「搞手」做的並非新聞報導,而是評論。評論是主觀分析,新聞報導是報導客觀事實,兩者不同。
其後的事令我「大開眼界」。一次安排「搞手」與「各路人馬」公開座談,「搞手」卻私底下表示不滿被「各路人馬」搶鏡頭!說只想單獨會晤自己的「Fans」(粉絲、觀眾)!而一些觀眾,也真的視該「搞手」為「大明星」!台前、台後、台下這些情況,令人嘖嘖稱奇。
更「大開眼界」的是,一次座談會即將結束,觀眾席一少女哭起來。講座完結後,我走向少女那邊問發生什麼事?原來是少女的親人出了問題,因此傷心哭起來。但少女要坐飛機,立即離開趕去機場。
另一搞手的超能力
當日稍後另一公開場合提起此事,合作的「搞手」卻對大眾說出另一不同版本,說他曾經趨前問該少女為何哭泣,說少女是因為受「搞手」講的事情太感動!可是,明明該「搞手」與我一直在台上,講座結束我一個人走向觀眾席時,該「搞手」已經被其他人拉住,而我了解之後那少女已立即離開趕往機場上飛機!那「搞手」到底如何「神奇」地「分身」接觸該少女呢?
再有一次與這「搞手」合作做節目,「搞手」公開炫耀與美國軍方將領來往,說軍方介紹使用保安最好的一通訊軟件,可私下介紹給我使用。節目後再追問,「搞手」給了軟件名稱。但上網一查,其安全性被評為三流四流產品!美國軍方又怎會使用三四流通訊軟件呢?!「搞手」為何要在節目中炫耀與美國軍方將領來往?
論政視像節目的觀眾,欣賞這些戲劇性?刺激?借節目宣洩?猶如看「棟篤笑」?如果說「搞手」旨在把自己打造成「網紅」,觀眾是不是也希望「看網紅」,就像看《歡樂今宵》那樣?
最近偶然看到一視像節目,專門與觀眾探討男女情感,同樣出現很多疑問。看到的一集,一「女事主」與主持進行電話連線。女事主說自小在「問題家庭」長大,有兄妹,父親有兩個女人。中學二年級時,一天在家洗澡後走入睡房,哥哥入房把女事主「辦了」,「辦了」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結果「辦了」四年之長,直至女事主搬離家庭。
女事主與觀眾留言
這樣的故事吸引了一大批觀眾,不少觀眾留言說女事主應該報警,把其哥哥告上法庭,「伸張正義」,並說其妹也可能成為受害人,質問主持人為什麼不提出報警。這些觀眾義憤填膺,剎那間變成另一個「Me Too」運動。
然而在這二十多分鐘電話傾談,主持人與女事主的對話其實提到幾個重點,卻「莫名其妙」地一直被大多數留言者「忽視」。第一,女事主與其哥哥發生關係長達四年,沒有一次採取安全措施,女事主竟然沒有懷孕!
第二,女事主明言已經三十歲,其妹當然也並非十歲了,卻從來沒有跟其他人提及此事。第三,女事主透露已經結婚,有丈夫、老爺、奶奶,但不願意回答是否有孩子。網上留言者,有人一廂情願地說她應該告訴丈夫、老爺、奶奶,說這些人都應該支持女事主公開事件告上法庭。
筆者留言,即使事件正如女事主所言,但公開之後如果不獲得夫家支持,甚至離婚,告上法庭又被盤問留難,宣判其哥哥清白,到時會不會導致女事主產生輕生念頭?「炒花生」、「吃花生」者願意承擔責任嗎?
人生如戲,我們就像看《歡樂今宵》,演員落力演戲,觀眾拍掌叫好!(歡迎讀者意見回饋,作者電郵:[email protected]

林 松 (Dr LIN Bin JP )
新南威爾斯大學政治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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