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電動汽車增多充電位置緊張 各州出台充電車位使用規定

【本報悉尼訊】幾周前,南澳成為第七個對被稱為ICE-ing的行為處以罰款的州或領地,ICE-ing指的是將內燃機汽車停在為電動汽車充電的地方。

如果電動汽車司機不充電就使用停車位,也會被處以罰款。

新州、維州、昆州、塔州、首都領地和北領地已經出台了針對此類行為的規定。

新州交通部門的一位發言人表示,在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期間,州政府已經開出了466張罰單,罰款總額為58953元。她說,如果汽車是電動汽車,並且連接了電源,司機可以把車停在充電點。違反這條規定的罰款是129元。

首都領地政府發言人透露,沒有對在政府運營和巡邏的停車場阻塞電動汽車充電器發出罰款,昆州、維州和塔州政府將這個問題交給了市議會處理。

墨爾本市和布里斯本市議會的發言人表示,這兩個組織都沒有開出罰單,因為他們沒有路邊的電動汽車充電空間。

墨爾本的斯威本科技大學(Swinburne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未來城市交通教授迪亞(Hussein Dia)表示,澳洲的汽車充電站仍然供不應求,因此確保電動汽車司機在需要時能夠使用充電設施對他們變得更加重要。

他說,有相應處罰措施的州、領地和市應該在收費區周圍明確標明規則。

迪亞教授表示,教育所有司機關於電動汽車停車位的規則也很重要,這樣他們就會明白占用充電點的後果。

電動汽車委員會2023年行業回顧估計,截至去年年底,澳洲有超過18萬輛電動汽車上路,有812個快速充電站。(蘇)

分享 / Share :

Breaking News

Related news

Enable Notifications OK No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