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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州修法保護急救人員安全 嚴懲年輕人滋事撞擊急救車

【本報布里斯本訊】根據昆州擬議的法律,故意撞擊緊急服務車輛的違法者將面臨最高14年的監禁。

將於下周提交州議會的這項改革還將要求對故意損壞緊急救護車輛的人處以最高7年的監禁。

州長邁爾斯(Steven Miles)表示,一些年輕的違法者故意針對道路上的政府車輛,並將這些行為用來增加社交媒體上的影響力。

他在26日說,這對我們的急救人員、警察、救護車和消防員來說都很危險,當他們每天去上班照顧昆州人時,他們不應該受到那樣的對待。我們知道,有一小群年輕人在社交媒體上競相發佈被撞急救車的照片,這很不好。

根據擬議的法律,瞄準並故意撞擊緊急救護車輛將是一項單獨的違法行為。

邁爾斯說,這種新的犯罪行為將為我們的警方在應對針對我們緊急服務的這類特殊攻擊時增加一個額外的工具。

政府表示,近幾個月來,針對警車的衝撞事件有所增加。

邁爾斯說,糟糕的是,昆州辛勤工作的警察今年已成為約60起撞車事件的受害者。

兩起事故導致一名警官住院,八起事故造成的受傷需要醫療或急救治療。

擬議的法律將確保任何使用自己的汽車對緊急服務車輛造成損害的司機,除了其他相關的違法行為外,還將面臨額外的指控。

昆州警察局長戈爾舍夫斯基(Steve Gollschewski)說,昆州警察局歡迎這項要求魯莽司機承擔責任的新法律提案。(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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